照顧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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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目的 照顧人力支持補助計畫在於協助癌症家庭,於癌症治療期間或治療後致使生活自理功能受限,提供補充癌友及家庭在照顧上的人力資源,
透過短期、適時適當及實際的支援協助,協助癌症病友及家屬皆能都有充分休息,並與專業機構合作,透過專業訓練的居家照顧服務員服務、居家護理師,以及居家清潔人員,確保癌友及家屬在專案補助期間能得到完善的照護、陪伴與喘息,以順利完成治療程及維持家庭生活品質。
適用對象 1. 疾病狀況:經醫師確診罹患癌症,進行積極性治療(手術、化學治療、放射線治療、標靶治療),或治療後仍遇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經本會社工/護理師評估確有需求者。
2. 經濟狀況:因罹癌治療,致使家庭經濟陷入困境者。
3. 家庭狀況:以戶籍謄本及家庭實際同住人口為主。
4. 因罹癌致使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之病友,且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請外籍看護工或幫傭者。
5. 支持系統薄弱之家庭,如:獨居、主要照顧者未滿14歲或超過65歲。
6. 主要照顧者為工作人口,但因就業、就學,需要喘息服務者。
7. 主要照顧者需要一對一專業指導,以學習照護技能者,以維持健康
適用地區限制 本專案限服務居住於雙北、彰化、高雄、台東地區之癌友家庭
申請方式 1. 經醫療或社福單位轉介或由癌友及家屬自行申請。
2. 需填妥「附件一_補助申請單」及「附件二_個人資料同意書」,並將申請表與相關證明文件,以傳真或掃描e-mail方式轉介至本會希望小站,希望小站收到申請表將主動聯繫轉介單位及案家。
應附文件 1. 近三個月內之「罹癌診斷證明書」正本或影本。
2. 近三個月內之同住全戶人口戶籍謄本詳盡版正本或影本。
3. 近一年同住全戶人口完稅之綜合所得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兩項皆須檢附,可於任一國税分局、稽徵所申請;低收/中低收則免)。
4. 相關特殊身份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如:低收/中低收、弱勢兒少核定公文、身障手冊、清寒證明文件、特殊境遇家庭核定公文、相關欠費明細...等)。
5. 補助申請單、個人資料同意書。
線上申請 癌友及家屬可直接透過台灣癌症資源網( https://www.crm.org.tw )進行線上申請:
雙北地區:https://pse.is/4xuuj7
彰化地區:https://pse.is/4wqhx8
高雄、台東地區:https://pse.is/4vqqjy

補助內容:

1.居家陪伴
( 減壓力 )
2.家事管理
( 齊協力 )
3.居家護理
( 專業力 )

照顧服務員到府
居家照顧與陪伴
家事管理員到府
居家清潔(限雙北地區)
居家護理師到府
提供照護技能與衛教

1. 三種服務可以互相搭配,每個家庭使用金額上限2萬元,由基金會人員與案家確定需求,基金會評估核定補助項目與金額。
2. 核定完成後,由基金會人員聯繫服務單位進駐案家提供服務,案家需簽訂「病友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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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01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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