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品補助
癌友在治療期間能維持好的營養,才能有好的體力及生活品質。而癌友在接治療期間,可能會因治療副作用造成吞嚥及進食困難,卻因經濟困難無法有足夠流質飲食,使得營養補充不足導致體弱。因此,針對這些病友,為維持病友治療期的營養需求,穩定渡過治療期,只要經本會評估確實有營養品需求且有經濟困難者,可提供短期營養品補助。
適用對象 |
1. 18歲以上,經醫師確診罹患癌症,且進行積極性治療(手術、化學治療、放射線治療、標靶治療、免疫治療)之病人。
2. 因罹癌致使家庭生活頓時陷入困境者。
3. 經醫院營養師或本會營養師評估確有需求者。 |
申請方式 |
一、單位轉介 透過醫院、社福單位工作人員評估後,填妥附件之「癌症希望基金會補助申請表」,將申請表與相關證明文件,以傳真或掃描e-mail方式轉介至本會希望小站,希望小站收到申請表將主動聯繫轉介單位及案家。 |
二、民眾自行求助 民眾除透過醫院、社福單位協助轉介外,亦可主動電洽/親洽台北、台中、高雄希望小站,由希望小站工作人員提供服務。 |
應附文件 |
1、近三個月內之「罹癌診斷證明書」正本或影本。
2、近三個月內之同住全戶人口戶籍謄本詳盡版正本或影本。
3、近一年同住全戶人口完稅之綜合所得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兩項皆須檢附,可於任一國税分局、稽徵所申請;低收/中低收則免)。
4、相關特殊身份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如:低收/中低收、弱勢兒少核定公文、身障手冊、清寒證明文件、特殊境遇家庭核定公文、相關欠費明細...等)。
5、補助申請單、個人資料同意書。 |
補助內容 |
依營養師評估報告最多可提供48(罐或包)/月之營養品,最多連續三個月。 |
備註 |
營養品以親領或寄送方式提供,運費由服務對象負擔。 |
聯絡資訊
免費諮詢專線:0809-010-580
台北希望小站:電話 (02) 3322-6286;傳真 (02) 3322-1314
台中希望小站:電話 (04) 2305-5731;傳真 (04) 2305-5736
高雄希望小站:電話 (07) 581-0661;傳真 (07) 581-0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