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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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癌症險 三大灰色地帶要看清
【2019年6月12日/自由時報/王孟倫】
資深藝人賀一航、馬如龍相繼罹癌過世,防癌議題再度引起關注。專家提醒,購買癌症險(防癌症險)前,應先認識癌症險內容,並了解保單的「3大灰色地帶」,以免到時無法理賠,影響自己醫療權益。
 
避免無法理賠影響權益
根據衛福部統計,癌症已連續37年高居「國人10大死因」首位,但國內投保癌症險的比率仍相當低。
 
金融比較平台Money101董事總經理周純如表示,多數人買完保險後,面對保單上密密麻麻的條款,有看沒有懂,在買之前先看清保單3個灰色地帶,以免事後無法理賠,影響醫療權益。
 
第1,癌症「門診手術」是否會理賠?像「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有些保單規定病人必須住院才會給付,但有些癌症治療不需要住院,有部分化療只要到門診一天就視同門診手術,有的保單堅持不予給付,這對癌友來說,保單效用就相對不高。
 
第2,癌症治療時「併發症」是否理賠?大部分民眾都以為,癌症引起的併發症理當能獲得理賠,其實不一定。Money101表示,以肝癌治療為例,末期患者都會出現嚴重腹水症狀,此時醫生會建議入院抽腹水,如果把醫院開的住院證明拿去申請防癌險的「住院日額給付」,有的保險公司不會給付,因為醫生會在住院證明、記錄病人住院是因「肝癌引發的併發症腹水入院」,早期有些癌症險保單契約,會註明只賠癌症的住院日額,併發症不予理賠。
 
第3,防癌保單「醫院」與「住院」的定義?舉例來說,有些保單嚴格規定,必須有診斷、治療癌症設備的「醫院」才會給付,不包含專供休養、護理、養老等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的醫療機構。
 
對於「住院」,有的保單規定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或癌症併發症而入住醫院接受治療,但因「安寧病房」等同放棄治療,不予以理賠。因此,購買癌症險時,切記問清楚,以避免理賠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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