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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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友COVID-19確診後用藥的注意事項
截至2022年8月,國內COVID-19持續延燒,雖已邁入與病毒共存的防疫階段,每日新增上萬例確診病患,但對於正在治療中的癌友,因是重症的高危險群,故也有極大的染疫焦慮。指揮中心的治療指引及許多醫師都建議,癌友染疫後,即便輕症仍應服用抗新冠抗病毒藥物,但癌友應特別注意使用這些藥物後的身體狀況。
 
現有國內的新冠肺炎用藥,有口服型,包含輝瑞藥廠的 Paxlovid(倍拉維)、默沙東藥廠的Molnupiravir(莫納皮拉韋),還有國內自行研發的中藥清冠一號,以及針劑使用的Remdesivir (瑞德西韋)。其中,兩種口服藥Paxlovid、Molnupiravir都適用於癌症患者,治療黃金期為發病後5天內投藥,但Paxlovid會引起藥物交互作用,至少有10大藥物禁止合併使用,還有35類潛在重要藥物會產生交互作用;Molnupiravir是膠囊狀,可將粉末加水服用,適合不能吞嚥的病人,但需要特別留意,孕婦不適用;清冠一號則是特別建議65歲以上長者,具有共病、未完成接種疫苗、12歲以下患者使用;Remdesivir則需要在醫院內做靜脈注射,主要用於中重症患者。
(使用Paxlovid的10大類禁忌藥,可參考:https://heho.com.tw/archives/215981)
 
 
針對癌友,腫瘤科陳駿逸醫師有七大提醒如下:
提醒 1:正處治療階段的癌友,染疫即便輕症,也應服用抗病毒藥物。
提醒 2:兩種抗病毒口服藥Paxlovid及Molnupiravir都能有效減少住院與死亡的風險。
提醒 3 :口服的抗病毒藥物 Paxlovid 臨床表現較佳,但四類癌友(肝腎功能不全者、無法口服吞藥的患者、服用特定藥物者、未滿12歲或體重未達40公斤者)不適合。
提醒 4:列出自己的用藥清單,看診時提醒醫師開藥判斷。
提醒 5:兩種口服西藥都不適用,可選中藥「清冠一號」。
提醒 6:忘記吃藥,若超過原定服藥時間則直接跳過,不要一次吃兩倍劑量。
提醒 7:確診染疫後,也要停用會破壞免疫功能的抗癌藥物。
 
如果您對於藥物的使用有不清楚的地方,想要進一步了解,可以向醫院的醫師、個管師及藥師諮詢(離開醫院之後,也可以電洽藥劑部諮詢;部分醫院有提供線上諮詢服務),了解藥物服用方式及注意事項,提升用藥安全。
 
有關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Paxlovid、Molnupiravir)可以到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查閱相關內容
 
有關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之藥物禁忌及交互作用藥品資訊可洽衛生福利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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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01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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