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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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化療藥納健保 33歲胃癌輕熟女勇敢抗癌
【2016年12月14日/健康醫療網/蘇湘雲】
一名33歲輕熟女每天工作壓力都很大,有時甚至好幾天工作超過12小時,2014年因胃出血昏倒住院,照胃鏡以為是胃潰瘍,用藥後,還是持續出現胃痛、血便等症狀,後來轉診至臺大醫院,開刀後才確診是胃癌第二期,開刀後,開始服用口服化療藥物,降低復發風險。

另有一名22歲年輕男性連續兩個月一吃就飽,一飽就吐,到了後來,吃飽就吐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只好到醫院做檢查,一檢查發現已經是第四期胃癌,癌細胞已轉移到肝臟。

胃腫瘤位置不同 症狀也不一樣
臺北榮民總醫院腫瘤醫學部主任趙毅表示,雖然胃癌患者以老年人居多,但有時還是會看到一些年輕病例,一般來說,面對這些年輕患者,醫師多半不會在第一時間就認為是胃癌,因此很容易輕忽為癌警訊。

胃癌依腫瘤位置不同,症狀可能也不太一樣,腫瘤位在胃部上端時,患者有時根本吃不下食物,若腫瘤位於胃部下端,食物累積於胃部,越積越多,最後堆滿食物,患者就會吐出來。像上述22歲年輕患者的腫瘤就是位於胃部下端。

術後治療重點在於預防復發
趙毅主任指出,晚期胃癌患者平均存活期不到一年,平均只有8到12個月。對於胃癌防治,重點在於要定期做健康檢查,若發現罹癌,就要預防復發,多爭取一線生機。

早期、中期胃癌治療以手術切除為主,但第2、3期胃癌的患者,手術後約有4成的人在5年內復發,術後3年更是復發高峰期,約有9成的患者在這段時間復發,一旦復發成為晚期胃癌,5年存活率只剩22%。臺大醫院一般外科主任陳炯年、臺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治醫師李柏居皆表示,胃癌術後搭配化學治療,目的就是要降低復發風險。

口服化療藥物通過健保給付 患者選擇增多
今年12月1日起,口服化療藥物納入胃癌治療用藥健保給付,主要適用於胃腺癌第二期、第三A期或第三B期且接受胃癌根除性手術的成年患者,由於通過健保給付,患者一年可省下近40萬藥費,用藥選擇性增多。

趙毅主任表示,研究顯示,第二、三期胃癌患者開刀後服用口服化療藥物,可降低33%死亡風險,復發機率也下降34%。不過有些人用藥後可能產生厭食、噁心、腹瀉、皮膚起紅疹等副作用,也有少部分患者可能出現白血球及血小板下降、肝功能異常等現象,醫師多會密切追蹤,若藥物副作用讓患者非常不舒服,可以考慮減少劑量,患者會稍微舒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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