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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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眾人皆睡我獨醒
【文/葉北辰 心理師】
每個人在一生當中或多或少都曾面臨睡眠困擾,癌症病人也不例外。過去研究發現,癌症病人的失眠不太容易受到醫療人員關注,可能的原因包括:病人認為失眠是得知癌症診斷或做治療時正常且暫時的現象「失眠是正常的啦!不用特別跟醫生講,還要麻煩醫生」、失眠的壞處很少會跟癌症的治療效果聯想在一起(忽略嚴重失眠可能影響癌症治療的效果)、失眠常被視為憂鬱或焦慮的結果(所以只要處理憂鬱焦慮,失眠自然就會消失)、醫療團隊在失眠的診斷和治療上需要更多的相關知識和訓練。因此,癌症病人的失眠常會面臨診斷不足(underdiagnosed)和過少處理(undertreated)。

在台灣,常見的現象是病友跟醫生抱怨睡不好,然後醫生很體貼地開安眠藥,以滿足病友們對「藥到病除」的期待,有的時候效果很好,有的時候卻會發生一些副作用,例如:安眠藥效果太好,晚上睡的好,白天卻也睡太多;或是有些助眠藥物是有放鬆作用的身心科用藥,結果病人看到藥名,發現是處理憂鬱或焦慮症狀的藥物,因此誤會醫生覺得自己是憂鬱症或焦慮症,反而擔心的更睡不著。

話說回來,到底怎樣算失眠?根據國際睡眠疾患分類和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不同版本分類略有不同),失眠可以定義為:(1)難以入睡(需要超過30分鐘才能夠睡著)或難以維持睡眠(夜間醒來超過30分鐘),且伴隨相對應的睡眠效率(總睡眠時數/躺床時間)低於85%;(2)每週至少三個晚上出現睡眠困擾;(3)睡眠困擾會明顯造成白天的功能損害(如:疲憊)或心理痛苦;而持續時間則可以粗略一個月內為暫時性(transient),超過一個月但未滿六個月為亞急性(subacute),超過六個月則屬於慢性失眠。除了失眠之外,還有許多其他睡醒疾患(sleep-wake disorders)都可能出現類似的抱怨,包括:嗜睡症、猝睡症、睡眠相關呼吸疾患(如:睡眠呼吸中止)、睡眠相關運動疾患(如:不寧腿症候群)、日夜節律睡醒障礙(如:睡眠相位前移/後移)、類睡症(parasomnias,如:夢遊或夢魘),需要做好鑑別診斷以利後續處理。衡鑑的方法有半結構式會談、睡眠問卷量表、睡眠日誌、使用儀器記錄的生理監測…等。必需要先釐清失眠的症狀及可能成因,才能夠對症下「藥」(不一定是藥物,也可能是睡眠衛教或認知行為技術)。

當癌症病人遇到了失眠困擾時,也可以用失眠歷程的3P模式幫助瞭解自己的失眠是如何形成,分別是:
前置因子(predisposing factor):容易失眠的基礎,例如生病之前就是比較容易緊張焦慮的性格,神經較容易激發或是睡眠的生理時鐘本來就不穩定。可以想見生病或做治療的心理壓力或身體不舒服,本來就更容易再次引發失眠。

誘發因子(precipitating factor):形成失眠的情境,像是得知初診斷的震驚、因罹癌而來的生活變動的壓力、治療或藥物的副作用...等,甚至有的病人在等待回診看檢查結果的前一週每天晚上都睡不好。

維持因子(perpetuating factor):因為失眠困擾發生之後的身心反應或行為,反而讓失眠症狀持續下去,例如:病人因為擔心「睡不好沒體力就會影響治療效果」反而失眠;或是病人因為晚上睡不好就白天補眠,加上化療自覺體力虛弱也減少活動,所以晚上沒有累積足夠的睡眠趨力就更睡不好。面對失眠的治療方法包括藥物治療和非藥物治療(如:刺激控制法、睡眠限制法、放鬆訓練以及睡眠的認知行為治療…等),其實沒有最好的方法只有最適合的方法,如果病友們遇到了失眠困擾,除了跟醫生溝通之外,不妨也可以嘗試尋求心理師的諮詢或評估,對自己的失眠有更全面的認識,然後才找尋適合自己的治療方法。

本文原收錄於希望會刊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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